关于转发《海淀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4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一支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海淀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

一、     公开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40周岁( 197181后出生)以下。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96681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海淀区的常驻居民。

二、公开招考程序

公告发布时间: 20111025(周二)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110269:00 111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    报名咨询电话:5780385957803788

 

其他有关事项请详细查看网站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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