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社区严格按法定程序分阶段推进换届选举筹备工作。2月初,社区召开第十一届居民代表会议,听取上届居委会工作报告、开展换届选举动员,依法推选产生第十二届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确定补选相关办法,筑牢换届选举工作基础。

近期,社区接连召开第十二届居民代表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程序规范、组织严谨,各项议程符合法定要求。目前社区已全面完成选民登记及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共登记选民 1611 户 3556 人,选出居民小组长41人、居民代表68人,相关名单已于3月9日公示。
第一次会议明确换届选举五项核心内容:确定户代表选举方式,候选人采取党组织提名与10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相结合的方式(3月10日启动提名),划定候选人资格条件,表决通过提名环节监票人等人员名单,确定4月11日8:00—17:00 为正式选举时间。3月12日的第二次会议完成候选人提名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并公布结果,审议通过正式选举投票办法,明确设中心会场投票、不设流动票箱等规则,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同时审议通过居民代表常务代表设置条件,依法确定 15 名常务代表名单。
会议号召代表履职担当,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选举。下一步,社区将继续严格遵照法定流程,做好正式选举前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圆满完成,选出群众满意的居委会班子,切实保障居民当家作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