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治宣传:知法通理重情 做调解明白人

发布日期:2021-09-02 作者: 社区服务管理中心

      《人民调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11周年纪念日。近日,社区居干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遇事找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面对疫情常态化的局面,开展户外一对一宣传,并发送宣传资料、宣传折扇。向居民分享了《人民调解法》中的部分规定,以及人民调解的五大优势,即1.免费--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2.便民--人民调解依托村、居委会,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不出社区、村化解矛盾纠纷;3.和谐--人民调解兼顾“情理法”,本着不伤和气的初衷化解矛盾纠纷;4.快捷--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调解情况,可实现人民调解协议书 “立等可取”;5.灵活--人民调解协议既有口头协议也有书面协议,形式灵活多样。居民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同时表示将尽己之力发动更多的热心居民支持并积极参与社区民调事务。此次活动提升了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了人民调解在辖区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今后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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